学费减免: |
| 类型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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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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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复读生。
2、曾参加国家重点院校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3、品行端正。 |
| 细则: |
1、清华、央美考试成绩在前100名者,免全部学费。
2、清华、央美考试成绩100名以后成绩者,视所报考专业不同给与相应减免。
3、专业考试通过其他国家重点院校者,视具体情况给与减免。 |
| 类型B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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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要求: |
1、应届学生。
2、家庭贫困、积极上进、品学兼优。 |
| 细则: |
视学生具体情况,分别减免学费70%、60%、50%、20%不等。 |
获得学费减免的同学,积极上进,在当年的专业考试中取得令人欣喜的成绩。在此,对他们表示
祝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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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年 |
| 鲁 镇 |
山东省泰安英雄山中学 |
| 杨利芊 |
广州江门一中 |
| 谈云彩 |
湖南省临湘二中 |
| 许 诺 |
山东省淄博 |
| 2004年 |
| 张小旺 |
河北迁安一中 专业通过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 |
| 闫丽丽 |
内蒙包头一中 专业通过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工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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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奖学金: |
| 要求: |
1、全体学生。
2、参加月考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3、品行端正。 |
| 细则: |
1、班级前3名者,奖高级绘画/设计用具等。
2、全部学生排名前30名者,奖高质量绘画/设计书籍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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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艺考基金: |
“艺考基金”是艺考培训中心专门设立的一项扶持项目。
面对对象:曾经在本培训中心参加过培训的大学毕业生。
扶持目的:为曾经在艺考学习过的大学毕业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。
2006年艺考基金总额:五十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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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请此基金流程: |
1、本人提交一份详细创业报告书。
2、艺考培训董事会审核批准、立项。
3、创业人领取基金,项目正式投入运营。
4、艺考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管基金的使用。 |
电 话:010—84723587
联系人:邹群 |